近日,山东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对《山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方案提出,2019年7月1日起,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工作。
在下列省级及以下住建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许可的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中,新申请和增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项目(5项)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3.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二)设区市住建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实施项目(12项)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 4.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5.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6.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7.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8.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9.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10.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11.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1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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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后6个月内,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依法依规撤销其相应资质,列入“黑名单”。被撤销资质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