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后如何开展?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
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再要求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监理员、见证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
之前,天津住建委也下发文件,明确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不再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民管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试验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投标文件。
2018年1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
1、今后如何开展?
2、如何考核评价?
3、省级住建管理部门
4、关于继续教育
5、培训机构
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
建市函〔2019〕11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停止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及证书发放相关业务办理。鉴于此,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再要求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监理员、见证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
中标企业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标准规定。
2019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